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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权利与义务岂能含糊不清?

发表日期:2017-2-15 作者:温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888295061

在教育道路上行走十八年,回首往事,不再患得患失,而是淡定从容。我想,教育是非年年有,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如果不去思量,恐怕有许多弯路要走。

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发现,许多教育事件从发酵到扩大,主要在于教育到底存在什么权利,到底需要什么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有时很难说清楚。这些年,风风雨雨,可能很少有人去关注《教师法》,在意《未成年人保护法》,只知道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悲欢离合,忘乎所以。

有人说,教师活得特别累,为什么呢?关键是我们教师承载的东西太多了,只要稍微有点疏忽,就会心力交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亚历山大,亚健康,在我们的群体里再自然不过了。许多人年龄不大,可惜的是,不能调整心态,竟然早早白发上头。如果你是一位有良心的人,走向社会,就会发现,许多在讲台上叱咤风云的教师,一旦从岗位上赋闲下来,立马衰老,完全不能适应新的环境。

教师的适应性相对比较僵化,原因就在于按部就班的生活,人的思维容易单一。哪怕是一大把年纪,都会因为看不开而苦恼不已。为啥呢?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自己很难把工作与生活分开,手边总是忙不完的活儿,如果情绪不稳定,说不定就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一个文明的社会,有必要在职业的权利与义务上准确定位,而不是糊里糊涂,分不清正确与错误,可惜的是,许多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然而,更多的人却不怎么在意。法制意识到底有多强,它体现了一个民族到底有多进步。我们常常在关系网上想办法,而不是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教师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当然需要在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了解权利与义务,真正享受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如此,自己才能够保持正能量,不会在庸俗的生活中虚度。教师为啥会成为所谓的弱势群体,我发现关键在于许多个体不知道权利与义务到底是什么。事实上,许多教师到底有什么权利与义务,恐怕很难说清楚,难怪在论理之时,要么胡搅蛮缠,要么茶壶里煮饺子,有苦说不出。说白了,我们连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都搞不清楚,又怎么得到幸福生活呢?人的最大悲哀就是没有自知之明,成日里碌碌无为,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要不断学习,自我提升,而不是在校园里浑浑噩噩的度日。

殊不知,有些教师也知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到底怎么回事,然而,就是没有可以伸张正义的地方,否则,也不会时不时冒出一些荒唐事来。不要说教师,恐怕我们的教育管理者也未必了解各自岗位的职责与权利,他们绝大多数都是上级任务的执行者,而不是工作冷静的判断者。难得糊涂,在教育管理之时,有时也是是非不分,反正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能够取得成绩就行,想来不是人生的悲哀吗?

正义来自是非分明,那么如何是非分明,关键就是知道在生活与工作中明确权利与义务,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千方百计地想着自己的利益,这样的行为无论给自己,还是给别人都是一种痛苦。教育说到底依旧是人与人之间在学习与生活中和谐相处,共同进步。我们教师要明白权利与义务,随时随地都能够提醒自己,如何智慧维护权利,如何认真履行义务,而不是老是想着自己。

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压力已经够呛了,如果自我不能够控制情绪,说不定就会神经麻木,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有时情绪冲动,就会干出不理智之事,许多教育教学事故,不就是从一点点小事发酵而来的吗?

我们有必要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权利,用规章制度来履行职责,否则,说出来的话,干出来的事儿就会走形。说实话,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可以使用的平台,只不过在繁忙的工作中忘记了维护而已。最简单的莫过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者需要认真学习,把每一条都烂熟于心,再让一个个孩子记在脑子里,按照《规范》以及相互约定的规章制度行事,总比大声谩骂要强上百倍。

教师维权,在一定程度上要知道权在何处,同时要明白以什么样的方式维权,而不是比谁的嗓门高。有礼有节,心中存在公正,我们才能够在教育教学中轻轻松松。事实上,许多教育行为经不起法律的推敲,自己却不知道罢了。原因就在于平日里积累的经验未必就是真理,只不过获得了一定的成绩。维权的前提是履职,我们要告诫自己,到底如何与孩子保持什么样的关系才算合格,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有人说的好,现在的家长很难伺候,动不动就会让你如坐针毡。殊不知,家长的维权意识增强,这本身就对教师的要求提高了。毕竟,现在是多元化发展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有了可以申述的机会,当然,只要出现了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提出建议和意见又有什么奇怪呢?与时俱进,我们的认识只有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才能够真正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人一辈子都生活在矛盾之中,只要稍微被私心所左右,就有可能干出违法之事来。君不见网络间正在发酵的一个班主任竟然劝班上的几个成绩差的孩子不参加考试,殊不知,在考试面前,我们为了提高成绩,往往也会产生这样的念头,那就是班级特差的孩子如果不在,那该多好呀!亏得人有理性,才不会把这样的念头付诸行动,否则,就忽略了孩子学习与考试的权利。

教师把孩子分为三六九等,从骨子里就违背了人生而平淡的原则,可以说,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就算取得了一些成绩,恐怕孩子们也不会感激你。我们的行为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来教育教学,而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权利一旦转化为可怕的权力,任其欲望左右了心智,可以肯定,不知不觉就违背教育所限定的范畴,阻碍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也许有人会说,教师需要维护权利,履行义务,但社会似乎并不认可,只要有一点点瑕疵,立马会大肆攻击。殊不知,人在自省的天空随时提醒,就会在处理事情中变得冷静起来。权利与义务是相对而言的,我认为权利是国家所赋予的,义务是在国家的约束下的自觉行动,如果我们只是在一味的讲究权利,而不思如何履职,恐怕天理也不容。教师存在的意义就是如何教书育人,让一个个孩子得到健康快乐幸福的成长。如果我们不长脑子的迎合世俗,只知道与别人攀比,看到人家赚钱眼红,殊不知,教师这样的职业,需要淡泊明志,才能够在知识的海洋里快乐遨游。

教师心中有孩子,就应该多想想,我们的国家到底在什么方面给了孩子保护,而不是为了私利侵害孩子的权益。如果多思考,假如是我的孩子,假如我是孩子,就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换角度思维,这样,才能够构建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

我想,整个教育界,人人都能够明白权利与义务,能够处理好与孩子、家长的关系,随时调整情绪,相信,教育的天空一定会无限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