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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既要重视课堂教学,也要注重环境熏陶

发表日期:2018-4-24 作者:温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888295061

近日,全国学校美育工作会议暨第三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签署仪式在上海举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教育具有压服的“无美之教”、慑服的“小美之教”、说服的“大美之教”、收服的“优美之教”、心悦诚服的“美美之教”这五重境界,要消灭压服、减少慑服、鼓励说服、表彰收服、追求心悦诚服,美育是关键要素。

“美育”一词是由德国诗人席勒所创,他写的美育经典文献《美育书简》于20世纪初被引入中国,从而激活了中国两千多年的美育传统,即以体验的方式把外在的德性原则内化为个体内心的自发欲求,从而养成自觉自发的道德人格。美育既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和心灵教育,陈部长所说的“消灭压服、减少慑服、鼓励说服、表彰收服、追求心悦诚服”,就是要求美育要在引导学生进行日常审美体验时,关注学生道德人格的形成。

要实现美育的这一功能,单靠学校一二节的美术课和音乐课难以达到目的,需要创设美育的良好外部环境。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潘公凯曾指出:“审美能力的提升,不是一堂课就能解决的问题,美育既要有课程与知识的讲授,更要有环境与氛围的营造,需要耳濡目染,需要润物无声。当一个正在上幼儿园的小朋友在幼年阶段就已经在公共美术馆中上美术课,在大师经典画作、在高雅音乐陪伴下长大,10年、20年之后,他自然能慢慢欣赏高层次的美,欣赏更为复杂更为细腻的美。”

美育的确不是一堂课就能解决问题的,课堂仅仅传授一些有限的美育知识,而且也只是一些理性的知识。审美能力的提升,乃至美的创造能力的提高,需要有审美的眼睛以及长期的审美实践,更需要有环境与氛围的熏陶。甚至可以这样说,一个没有系统学过美育知识的人,如果具备了审美的眼睛、审美实践和美的环境与氛围,也可以在艺术方面取得较高的成就。历史上有许多父子文学家、书法家,如苏轼父子、王羲之父子等,在艺术方面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这是家庭教育和熏陶的结果。

然而可惜的是,目前很多农村中小学一堂美育课的问题尚没有解决,更奢谈美育环境与氛围的营造。有的学校没有专职美术、音乐教师,只能由语文、数学教师代劳,美术课上成“信手涂鸦课”,音乐课上成了“听歌课”;有的学校干脆把这两门课程舍去,改上其他课程。至于按照国家标准应该配备的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等更是缺乏,因为配了也没有人会使用。如此以来,许多孩子的艺术天赋从小就被抹杀了,整天埋头于语文、数理化这些枯燥的文化课中。当他们走进大学校门或者参加工作后,面对美妙的音乐和意境高远的书画作品,就只能充当麻木的看客。

上好美育课,营造良好的美育环境和氛围,是当前中小学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学校要配齐专职教师,配备必要的活动场所,保障美育教学的质量。陈宝生部长在会上还指出:“要以开齐开足课程为目标,优化存量,强化增量,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美育教师,建立农村中小学校美育教师补充机制,强化教师教学能力建设,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美育教师队伍。”

同时,我们还要意识到,美育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情,也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许多家庭已经关注到了这一点,当他们发现孩子在某一方面有艺术特长时,不惜重金让孩子去上各种各样的培训班。这是好事,但不可相互攀比、走极端,家长要尊重孩子的兴趣和选择,因为毕竟不是每一个孩子将来都能成为音乐家、画家、书法家。社会也要为学校开展美育广开方便之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经常组织学生到美术馆、高校艺术馆上课,让学生亲身聆听大师的教诲,欣赏经典、高雅的艺术作品,使他们从小就接受艺术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