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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不能完全指望“官告民”

发表日期:2018-4-27 作者:温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888295061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上泸镇竺圳村52岁的黄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为女儿阿萍上学的事成了被告。从去年9月开始,阿萍因厌学辍学在家,上泸镇镇村干部和该镇中学教师多次到家中劝导黄某让女儿返校接受义务教育,并向其送达了《上饶县上泸镇辍学学生限期返校通知书》。(4月24日中国教育报)

因为没有督促孩子接受义务教育,黄某被告上了法庭,这样的结果实在令人意外,此举不仅捍卫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是对孩子受教育权的保护。虽然孩子最终回归了课堂,但是劝学返校却不能指望“官告民”。

义务教育是宪法规定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制度。“官告民”不是解决义务教育问题的根本。

首先,“官告民”是在无计可施的状况下才采取的措施。也就是说,不到万不得已,政府部门不会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很多时候,面对学生辍学,政府相关部门往往是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来做思想疏导工作。但对于政府部门的劝告,一些人仍然无动于衷,这才迫使其使出法律这个“杀手锏”。其次,虽然法律手段最终能解决问题,但是这种结果更多的是出于法律的震慑,并非出于思想上的认识与改变。因此,虽然大多时候学生都能返校,但是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控辍保学,最根本的办法是,一方面,加强家长的思想教育,使其意识到辍学带来的危害性,真正从思想上意识到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另一方面,查找学生辍学的原因,是因为家庭原因辍学还是因为学校原因,这就需要与学生进行沟通,了解辍学背后的真正动机,并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分类处置,抓好整改。比如,如果是因为家庭贫困导致的辍学,需要针对家庭实施帮扶救助,消除教育的后顾之忧;如果因为学校原因,就应该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实施精准关怀,甚至针对这些厌学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等。

义务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也是教育扶贫的体现,对提升公民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对于辍学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官告民”这种法律手段,还应该从多方面发力控辍保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