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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家向中小学生出售香烟,其实并不难

发表日期:2018-6-15 作者:温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5888295061

近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了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超9成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只有约三成商家有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针对有吸烟习惯的学生,有超过7成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过。(6月13日深圳晚报)

吸烟有害身体健康,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来讲,他们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年龄段,一旦染上抽烟的坏习惯,影响不是一时,而是一生。对学生控烟不力,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学生有零花钱可支配,二是校园周边能够买到烟。

学校周边不准出售烟草,国家禁令非常明确,但为啥“野火”不断呢?据我观察,一是个别商贩在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时候,有意隐瞒了其经营范围不在学校周边的事实,进而侥幸拿到了出售烟草的“通行证”;二是商贩知道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但是在相关职能部门执法检查时,他们便提前做好了“应景文章”,所以,检查部门往往碰不到买烟的学生,这样就蒙混搪塞过关了;三是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不足,执法处置起来有一定难度。长此以往,校园周边出售香烟点很难销声匿迹。

治乱需用重典。在我看来,整治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我们不能仅有调查摸底统计,还需各方发力、精准施策、釜底抽薪。

首先,要坚持关口前移。商贩在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时,主管部门要认真核查、实地查验,防止个别商贩在烟草出售位置上“偷梁换柱”,继续在学校周边经营烟草。对弄虚作假的商贩,要严厉打击、吊销执照,使其永远没有经营的权限。

其次,要加大处罚力度。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商家。在处罚问题上,要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切实通过处罚让商贩不敢铤而走险,不敢把手伸进学生的口袋。

最后,学校要管好自己的门、看好学生,治理好自己的内部环境,让周边烟草出售点无生存空间。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从每名教师做起,提倡教师不在学生面前抽烟,对抽烟的学生进行干预、疏导和阻止。同时,要强化家校关系建设,引导家长给孩子做表率,自觉禁烟,对孩子零花钱的支配情况也要严格管控,防止其购买香烟。

(作者朱连斋,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